\r 军中崇尚猛将,特别是那些能与士兵一起冲锋陷阵的将领。\r 这也是士兵们爱戴王忠嗣的原因之一。\r 王忠嗣年轻时在河西为将,曾率领数百骑兵,趁着吐蕃赞普阅兵的时候突袭数万方阵,斩杀数千人,获得牛羊以万计,一战名动天下。\r 高锴性情直率,并没有阻止李瑄,退到一旁。\r 原本的军使陈回光一直身先士卒,带着士兵们冲杀,新任的军使是文官为将。\r 文官为将,以排兵布阵为主,以守代攻,极为被动。\r 高锴一直追求勇敢。\r 如果李瑄敢披甲,带着士兵冲锋,倒也不是不能接受。\r 但高锴想想都觉得不现实。李瑄的身份摆在那,太宗皇帝的后代,宰相的儿子。\r “这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