缜密的犯罪嫌疑人,怎么可能会粗心大意的将一根绳索忘记在案发现场。 这分明就是在干扰他们执法,利用一些无用的东西,故意将他们执法的侦破方向给带跑偏。 除了现场找到绳子这个点十分可疑之外,通过案卷以及现场照片,这个玻璃碎片也很有问题。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从外部破窗而入,进入现场进行犯罪的话。 那么,犯罪嫌疑人向内的力量会导致大部分玻璃碎片留在现场内。 可是从案卷上面看,现场内并没有发现太多玻璃碎片,这就说明,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从外面破窗而入,很有可能是从内将窗户打碎。 不得不说,这个犯罪嫌疑人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,知道执法发现窗户碎裂之后,一定会怀疑是不是破窗而入。 很有可能会上顶楼进行调查,于是把绳子...